沪电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5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目 录
一、2020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
(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
(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
(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3
(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3
(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3
(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3
(10)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4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和意见 ........................................... 4
(1)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 4
(2)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情况 .................................................................... 4
(3)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 5
(4)关联交易情况 ..................................................................................... 5
(5)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6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6
(7)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6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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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0 年度,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
就必要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2020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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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0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
2、《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3、《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拟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0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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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八)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审核意见》。
(九)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
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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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和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3 次;列席参加了公司董事
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
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调查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访谈员工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履行职
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相关制
度规范执行中发现的风险问题能够及时予以防范和纠正。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
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实现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
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
实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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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了解和认真
审阅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
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经营需求,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
理的定价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相互独
立。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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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进
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
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等关于内幕信息的管理制度,并适时根据相关规定对制度进行修订。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均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信息,未发生内
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
(七)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核查,认为:
1、公司董事会决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依据、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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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
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10 月 16 日
为授权日,向 6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99.2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为 16.85 元/股。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 年度,监事会仍将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继续认真履
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竭力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努力促
进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监事会成员也将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
力,与公司全体员工共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成长,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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