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724,381,768 股为基数,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税), 本次共分配现金 344,876,353.60 元;同时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 股,共拟转增 172,438,177 股。在分配方案实施前, 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并按照“分派转增比例不变, 调整分派转增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沟通,公司实施以股本 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 股时,原预计转增 172,438,177 股,由于系统尾差的原因,实际转增股数将比原预计转增股数减少 1 股,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1,724,381,7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24,381,76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96,819,94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7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 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 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8 BIGGERING(BVI) HOLDINGS CO., LTD. 2 08*****189 WUS GROUP HOLDINGS CO., LTD. 3 08*****190 HAPPY UNION INVESTMENT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50,067 0.06 105,006 1,155,073 0.06 其中:高管锁定股 818,547 0.05 81,854 900,401 0.05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1,520 0.01 23,152 254,672 0.0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23,331,701 99.94 172,333,170 1,895,664,871 99.94 合计 1,724,381,768 100.00 172,438,176 1,896,819,944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 股数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详见2021 年 6 月 11 日 公 司 指 定 披 露 信 息 的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 序并予以披露。 3、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96,819,944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7079元。 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龙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钱元君 咨询电话:0512-57356148 传真电话:0512-5735603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