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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9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在2021
年12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当日在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
苑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其中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传彬先生、高启全先生、林明彦先生以通
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吴礼淦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吴礼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陈梅芳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选举吴礼淦先生、李树松先生、高启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其中李树松先生、高启全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高启全
先生担任,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选举陈梅芳女士、张鑫先生、高启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其中张鑫先生、高启全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张鑫先
生担任,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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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选举吴传林先生、李树松先生、张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树松先生、张鑫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李树
松先生担任,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选举吴礼淦先生、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其中召集人由董事长吴礼淦先生担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吴礼淦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吴传彬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吴礼淦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李明贵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明贵先生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512-57356148;传真:0512-57356030;
电子邮箱:mike@wuspc.com。

    九、经吴传彬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高文贤先生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事业部总经理;聘任石智中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事业部总经理,聘任李明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碧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各拟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十、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张建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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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经李明贵先生提名,聘任钱元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钱元君先生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512-57356136;传真:0512-57356030;
电子邮箱:fin30@wuspc.com。

   张建芳女士、钱元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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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吴传彬先生:中国香港籍,1971 年出生,毕业于美国柏克莱大学,上海
交通大学 EMBA 硕士。1995 年进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厂务制造经理、协理,现任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碧景(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有限公司
(BIGGERING(BVI) HOLDINGS CO., LTD.)董事、公司股东合拍友联有限公司
(HAPPY UNION INVESTMENT LIMITED)执行董事、Schweizer Electronic AG.
监事等职务。

    吴传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成员。吴礼淦家族成员持有本公司
控股股东碧景(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有限公司100%的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东合
拍友联有限公司75.82%的权益,截至目前,吴礼淦家族间接控制我公司的股份数
为386,820,83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
    吴传彬先生与公司董事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同为吴礼淦家
族成员,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吴传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高文贤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65 年出生, 中国台湾地区清华大学
工业管理系毕业,20 余年印刷电路板行业经验, 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台湾地区飞
利浦、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 1996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组效、采购、
物控、生产等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青淞厂总经理、黄石一厂
总经理。截至目前高文贤先生持有公司 330,000 股股票, 此外因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 330,000 份股票期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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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查询,高文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石智中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62 年出生,中国台湾地区文化大学
化工系毕业,30 年印制电路板行业经验,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台湾地区华通电脑
公司、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及苏州金像电子有限公司,自 2009 年起任职于本
公司 ,历任总经理室特别助理、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协理、副总经理等 ,现任
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 截至目前石智中先生持有公司 145,200 股股票,
此外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 39,600 份股票期权。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石智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李明贵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57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台湾地区政
治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台湾地区菲利浦公司、美商奇异公司、楠
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1993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全国台湾同胞
投资企业联谊会上市公司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黄石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会长、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明贵先生持有公司635,603股股票;此外因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275,000份股票期权。截至目前,李明贵先生除在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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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控制的黄石联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李明贵先生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李明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朱碧霞女士: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7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台湾地区中
央大学,硕士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国际会计师公会全权会员,曾先后在
华普飞机引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屈臣氏百佳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会计经
理、管理部长职务。自2007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我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资
材处处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截至目前朱碧霞女士持有公司220,000股股票,
此外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220,000份股票期权。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朱碧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6、张建芳女士:中国籍,1971 年出生,专科学历,毕业于江苏科技大学管
理系。自 1995 年 10 月起任职于公司资财处、总经理室、财务处、稽核处,历任
财务处课长、副经理,稽核处经理、处长,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截至
目前张建芳女士持有公司 96,030 股股票,此外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授 110,000 份股票期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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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建
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7、钱元君先生:中国籍,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 年起任职于公司,
历任财务处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截至目前钱元君先生
持有公司 748,560 股股票,此外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 187,000
份股票期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钱元君先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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