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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2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在
认真审阅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原则,在认真询问、充分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先
创电子有限公司、沪照能源(昆山)科技有限公司、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
(WUS Printed Circuit(Singapore)Pte.,Ltd.(以下统称“楠梓电子及
其相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近年
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低,不影响其独立性。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与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相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启全                         李树松                        张 鑫




                                                     2022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