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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9月11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吴礼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将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届满,本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情况为 90.70%,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比例为 80%,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575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
权,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9,803,105 份,行权价格为 14.99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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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指定披露信
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董事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鉴于:

       (1)《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8,000份股票期权由公
司予以注销;

       (2)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情
况为90.70%,第一个行权期期权行权比例为80%,578名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不得
行权的2,462,944份股票期权(占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的20%)由公司予以注销;

       (3)578名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该
部分激励对象除公司层面不得行权部分股票期权外,第一个行权期个人考核层面
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6,287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4)578名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无法行权,
该部分激励对象除公司层面不得行权部分股票期权外,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32,384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共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2,599,615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由579人调整为578人,股票期权数量由30,874,800份调整为28,275,18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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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9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注销<
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2年9月22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与上述两项议案相关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之法律意见书》以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2022年9月22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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