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沪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16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
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吴礼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
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与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明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先创电子”)、沪照能源(昆山)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沪照能源”)、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WUS Printed Circuit
(Singapore)Pte.,Ltd.,下称“新士电子”)均为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楠梓电子”)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或孙公司,且楠梓电子的全
资子公司WUS GROUP HOLDINGS CO.,LTD.(沪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243,710,963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12.85%,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法人,故公司(下文如无特别说明,作为交易一方,均包含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与楠梓电子、先创电子、沪照能源、新士电子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基于公司客户需求,同意楠梓电子根据订单将其生产的部分产品交由公司分
销,并按市场定价,预计2023年分销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出于便捷性
考虑,公司与楠梓电子之间存在少部分代垫费用,主要是楠梓电子为公司垫付的
UL材料认证等费用,并根据实际代垫金额结算,预计2023年代垫费用金额不超
过520万元人民币。

    由于先创电子在经营其主营业务电脑、电子、通信产品之周边设备的组装业
务时,需要采购部分印制电路板产品作为其原材料,同意公司根据其订单,按市
场定价向其销售产品,预计2023年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人
民币。

    同意公司通过零星订单的方式,以市场价格向沪照能源定制LED灯具等部分
产品,预计2023年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根据订单,以市场价格向
沪照能源销售产品,预计2023年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金额不超过260万元人民币。

    同意公司与新士电子签订的营销和服务协议在2023年、2024年继续有效,预
计2023年公司支付其佣金不超750万元人民币。

    按照先创电子、沪照能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预计2023年公司向先创电子
收取的租金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向沪照能源收取的租金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1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2月1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
网。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与 Schweizer Electronic AG.及其相关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林明彦先生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Schweizer Electronic Singapore Pte. Ltd.(下称“Schweizer Singapore”)、
胜伟策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下称“胜伟策”)均为Schweizer Electronic AG.
(下称“Schweizer”)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或孙公司,且公司持有Schweizer
约19.74%的股份,公司总经理吴传彬先生目前兼任Schweizer监事,故公司与
Schweizer 、Schweizer Singapore、胜伟策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参照公司与Schweizer 的框架协议,同意公司根据订单,以市场价格向
Schweizer及其相关公司销售产品、材料等,预计2023年公司向Schweizer销售产
品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向Schweizer Singapore销售产品的金额不超过
17,000万元人民币,向胜伟策销售产品、材料等的金额不超过2,880万元人民币。

    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客户进一步的需求,同意公司以订单形式,以市场价
格向胜伟策采购产品、材料等,预计2023年向其采购产品、材料等的金额不超过
4,80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1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详
见2023年2月1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