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格通信: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

席或列席了 2020 年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

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

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7)《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关于公司高管层 2019 年度薪酬考核和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10)《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1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0 年 3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定向划转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9 年度应补偿股份并办

理注销暨公司减资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2 次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

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

定的各项任务,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年内公司董事会提交

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

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内控体系较为完善,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3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的情况且

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审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 年,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
司实际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能

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关于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4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2020 年,监事会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0 年,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