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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格通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1-031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
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文件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

准则。

    2.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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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

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

内容。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

(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

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

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二提供了多项

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

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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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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