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金正: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25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1-10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1年10月11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
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0
月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
记的,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1年10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
位)出席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
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        √
           议案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