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成立西藏中超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筹)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 占有率,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 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鲁 桐 史 勤 叶永福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