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电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1-21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无锡锡洲电磁
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洲电磁线”)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为 6,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
限一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为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
金额为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
容分别详见 2014 年 01 月 02 日、2014 年 01 月 02 日、2014 年 01 月 16 日刊登
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鉴于上述担保已经到期,为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
的需要,公司拟同意对锡洲电磁线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为 6,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为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
为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锡洲电磁线
法人及股东郁伟民对本次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
(1)名称: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无锡新区旺庄锡南配套二期 C-15 号地块;
(3)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8 日;
(4)法定代表人:郁伟民;
(5)注册资本:6,633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电磁线、金属杆、
丝、管、电工器材、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81,950,113.93 元,负债总
额 478,114,872.45 元,净资产 203,835,241.48 元,201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161,522,789.87 元,利润总额 26,856,739.08 元,净利润 25,244,226.25 元;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672,028,776.73 元,负债总
额 449,023,234.17 元,净资产 223,005,542.56 元,201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904,318,334.67 元,利润总额 22,664,066.01 元,净利润 19,170,301.08 元。
锡洲电磁线的资产负债率为 66.82%。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
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有效期限均为 1 年。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
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
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
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23,720 万元,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92,896.76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
额度为 122,620 万元,占 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7.20%,实际
履行担保总额为 91,796.76 万元,占 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7.79%。本次担保金额超出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 78,000 万元,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