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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电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1-21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在谨慎阅读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交易事
项时,该项议案由董事审议,并经上述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增资的自然人为中超利永的管理层、紫砂工艺大师、紫砂经销商,
本次增资有利于充分调动中超利永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创造性,
有效推动中超利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本次对中超利永的增资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企业经营质量。

    3、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鲁 桐   史 勤 叶永福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