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电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2015-01-23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子
公司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利永”或“乙方”)的通知,
经过平等协商,因经营需要中超利永与甲方:宜兴市暗星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暗星砂陶”)、无锡暗星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星陶瓷”)、宜兴晨星陶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星陶瓷”)三家公司(该三家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公司章程》,该交易在总经理
审批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甲方:
1、名称:宜兴市暗星砂陶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宜兴市丁蜀镇紫砂村 518 号
法定代表人:房暗星
注册资本:8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000076049
主营业务:陶瓷工艺品(含紫砂)加工、制造;陶瓷工艺品、包装材料的
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名称:无锡暗星陶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法定代表人:房暗星
注册资本:50.6 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400002125
主营业务:生产日用陶瓷、工艺陶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宜兴晨星陶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宜兴市陶都工业园(丁蜀镇)
法定代表人:房暗星
注册资本:240 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400004362
主营业务:生产日用陶瓷、工艺陶瓷(前述范围不含紫砂产品和琉璃瓦);
陶瓷产品技术研发、设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名称:暗星砂陶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面积为 818.7 ㎡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2)名称:暗星陶瓷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面积为 18607.3 ㎡国有土地
使用权。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抵押权人:中国人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3)名称:暗星陶瓷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面积为 9894.22 ㎡的厂房及
其他车间、仓库、水塔等。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4)名称:晨星陶瓷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社区面积为 4904.5 ㎡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抵押权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郊支行
(5)名称:晨星陶瓷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社区面积为 8641.86 ㎡的厂房
以及其他门卫、仓库等。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2、他项权
(1)暗星陶瓷以所有的土地和厂房设定抵押向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贷款人民
币 550 万元,最高额抵押金额为人民币 1,320.14 万元,借款期限至 2015 年 7 月
止。
(2)晨星陶瓷以所有的土地和厂房设定抵押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郊支行贷款人民币 450 万元,最高额抵押金额为人民币 906 万元,借
款期限至 2016 年 1 月 3 日。
3、上述标的资产的现状、权利负担以所有权证的登记为准。
4、如上述标的资产在实际过户时,如有部分资产非因乙方原因无法成功办
理过户的,则该部分资产不再纳入标的资产内,同时标的资产转让价格相应减少,
乙方有权在支付最后一笔转让款时直接扣减。
5、上述标的资产中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除土地外,还包括附属于
土地上的所有变压器、水电气等基本设施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动产和不动产、
依附于土地的一切权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
司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房产估价技术报告》并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
本次全部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600 万元。
2、资金来源:本次资产购买所需资金来源为中超利永自筹资金。
3、支付方式:
(1)第一期: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0 万元。
(2)第二期:乙方取得暗星陶瓷以及晨星陶瓷二次抵押权后五日内支付人
民币 1,000 万元。
(3)第三期:暗星砂陶、暗星陶瓷、晨星陶瓷标的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完成,
乙方取得上述标的资产产权证明,成为合法所有权人并扣除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
费用后五日内支付人民币 1,400 万元。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厂房等主要用于紫砂壶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等。此项交易适应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竞争能力。该交易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此次购买资产后每年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约 99.08 万元。本
次购买资产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可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产权转让、财税政策等方面
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