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电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11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8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11 时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已于 2015 年 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盛海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盛海
良先生、监事蒋丽隽女士、何志东先生、陈国强先生、张主利先生、秦海涛先生、
楚慧蕴女士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00元。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583万股(含5,583万股)。在上述范
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
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基金管
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应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票。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定价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4 年 12 月 16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 11.78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发行数量、发行底价的调整:若公司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底价将根据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调整后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
底价不低于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则:派息时,P1=P0-D;送股或转增股
本时,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时,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时,
P1=(P0-D+AK)/(1+K+N)。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数量将参照经上述公式计算的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7、锁定期: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9、修订前: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约65,761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收购恒汇电缆 51%股权 约 18,378 约 18,378
股权收购 2 收购长峰电缆 65%股权 约 19,688 约 19,688
项目 3 收购虹峰电缆 51%股权 约 5,495 约 5,495
4 收购上鸿润合金 51%股权 约 200 约 200
补充流动
5 补充流动资金 约 18,700 约 18,700
资金项目
合 计 约 62,461 约 62,461
修订后: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为64,346.65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收购恒汇电缆 51%股权 17,204.91 17,204.91
股权收购 2 收购长峰电缆 65%股权 19,721.96 19,721.96
项目 3 收购虹峰电缆 51%股权 5,619.78 5,619.78
4 收购上鸿润合金 51%股权 200.00 200.00
补充流动
5 补充流动资金 18,300.00 18,300.00
资金项目
合 计 61,046.65 61,046.65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
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
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
进行调整。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不安排向全体原股东
配售。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
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做出批
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及刊登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案)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人)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275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