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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电缆:海外重大合同续延公告2015-02-27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重大合同续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与坦桑尼亚电
力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签订合同号 PA/001/12/HQ/G/147 的关于 2013 年
度 25 万用户配电和服务线路材料供应项目——标的 Lot8 采购合同。根据合同
条款买方可以根据供货及履约情况将合同延长(扩大)为 3 年的采购合同。我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接到正式的续延合同的通知,原合同数量及价格保持
不变,续延合同到 3 年,合同金额每年约为 8,388,113.16 美元。正式采购订单
将于我公司提供形式发票和履约保函后下达。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为坦桑尼亚国有控股企业,隶属于该国的能源与矿物资源
部。该公司拥有坦桑尼亚本土绝大多数的电力生产、传输、分配等设备,主要向
坦桑尼亚本土地区发电,传输、分配和销售电力,注册地为达累斯萨拉姆,该公
司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013 年 度 坦 桑 尼 亚 电 力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类 似 业 务 合 同 金 额 约
11,954,858.36 美元,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1.68%。

    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
将一如既往的及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该份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 2013 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1.18%。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
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4、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为坦桑尼亚国有控股企业,公司
此次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有利促进与坦桑尼亚电力公司的深度合作,对进一步开
拓非洲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在本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后,将先期电汇支付 10%预付款,
货物装运后,交易对手方信用证支付所发货物合同价格的 40%,货物验收合格后
支付合同价格的 50%,如交易对手方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政策、经济、军
事变动以及火灾、地震等情形,本公司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到货款的风险。但我公
司计划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相应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