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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电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0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 2014 年 3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杰臣先生、鲁桐女士、史勤女士、叶永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
提交了《2014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
将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4 年度,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829,967.86 元,减去按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4,794,733.06 元,本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 99,035,234.80 元,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 263,503,041.67 元,减去 2014 年度已分配的 2013 年度利润
50,720,000.00 元,本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311,818,276.47 元。
    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7,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
配利润予以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
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本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及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
利于保障公司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7895-2
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江苏中
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自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公司宜兴市中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 2015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300-1600 万元以内(预估数)。
    关联董事杨飞、吴鸣良、张乃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入资产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
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入
资产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7895-3 号《江
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
核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内控)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吴丽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内容详见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吴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吴丽萍简历

     吴丽萍,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 6 月出生。曾任: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
计部副经理并主持工作,江苏中超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中超
环保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氿城山水房
地产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除上述以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吴丽萍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