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电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4-1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史勤)
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二十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二十次,以通
讯方式出席四次。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
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
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在 201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按时审查了公司的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等,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监控风险,
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保证公司财务正常运营。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关于聘请杨飞、俞雷、张乃明、吴鸣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
于聘请鲁桐、史勤、叶永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营销总监、内部审计部门(内控)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营销总监进行了审
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
对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
构、对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对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对关于为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
交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对公司 201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选举俞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供反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营销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营销总
监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4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4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
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
发挥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987795394@qq.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
性的建议。最后,对公司其它董事和高管在 2014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
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史勤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鲁桐)
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二十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二十次,以通
讯方式出席十次。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
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
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在 201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按时审查了公司的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等,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监控风险,
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保证公司财务正常运营。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关于聘请杨飞、俞雷、张乃明、吴鸣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
于聘请鲁桐、史勤、叶永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营销总监、内部审计部门(内控)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营销总监进行了审
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
对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
构、对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对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对关于为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
交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对公司 201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选举俞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供反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营销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营销总
监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4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4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
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
发挥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utong0525@vip.sina.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5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
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出谋
策划,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最后,对公司其它董监高在 2014 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鲁桐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赵杰臣)
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二十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十四次,以通
讯方式出席十次(本人于 2014 年 7 月 2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会前本人
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4 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
员会的委员,在 201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两次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时审查了公司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等,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监控风
险,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保证公司财务正常运营。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两次提名委员会,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关于聘请杨飞、俞雷、张乃明、吴鸣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鲁桐、史勤、叶永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营销总监、内部审计部门(内
控)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审查。
(三)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两次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销售有限公司(筹)”
的议案,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在战略决策制定和重大投资
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
对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
构、对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对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对关于为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
交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对公司 201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选举俞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供反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4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4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
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
发挥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zjc13991286988@126.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
性的建议。最后,对公司高管和工作人员在 2014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
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赵杰臣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叶永福)
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二十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二十次,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十次。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
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
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7 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
员会的委员,在 201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两次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时审查了公司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等,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监控风
险,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保证公司财务正常运营。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关于
聘任公司营销总监进行了审查。
(三)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两次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转让方签署<附条件
生效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西藏中超电缆材
料有限公司(筹)”的议案,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在战略
决策制定和重大投资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
对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
构、对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对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对关于为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
交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对公司 201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选举俞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供反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营销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营销总
监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4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4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
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
发挥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ongfu_ye@hotmail.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
性的建议。最后,对公司其它董亊和高管在 2014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
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叶永福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