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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2015-04-1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中超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委员会查阅了吴丽萍女士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对提名吴丽萍女士为江
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发表如下意
见:

   (一)经审慎检查吴丽萍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吴丽萍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我们同意提名吴丽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