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电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5-27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58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 年 5 月 26 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公司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缆”)新增的 8,00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明珠电缆法人及股东薛建英对本次签订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了反担保。
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对明珠电缆提供不超过 26,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此次审议的担
保不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1)名称: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工业 A 区 18#;
(3)成立日期:1997 年 1 月 13 日;
(4)法定代表人:薛建英;
(5)注册资本:20,933.69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一
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粒子、电缆用辅助材料、电缆用盘具、PVC 管材、
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线缆生产所需设备、模具的制造、销售;铜、铝拉丝加工、
销售;五金工具、低压电器、标准件、橡胶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51,358,671.11 元,负债总
额 332,470,149.70 元,净资产 318,888,521.41 元,营业收入 635,828,228.11 元,
利润总额 47,251,514.80 元,净利润 40,412,583.74 元;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36,950,784.68 元,负债总
额 340,479,264.09 元,净资产 396,471,520.59 元,营业收入 110,887,166.07 元,
利润总额 962,351.41 元,净利润 1,107,442.44 元;
明珠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 46.2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无锡市明珠电缆
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期限为 1 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
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
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
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34,62.00 万元,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92,132.00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
额度为 133,520.00 万元,占 201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1.33% ,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91,032.00 万元,占 201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55.45%。本次担保金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