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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电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6-20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6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7,2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85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6175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75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25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5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200    宜兴市中集康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        01*****878    杨飞
    4        01*****200    张乃明
    5        01*****521    杨俊
    6        01*****911    赵汉军
    7        01*****970    吴鸣良
    8        01*****981    王彩霞
    9        00*****404    霍振平
    10       01*****106    肖誉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咨询联系人:潘志娟、陈铖

     咨询电话:0510-87696868;0510-87698298

     传真电话:0510-87698298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