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电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2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9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鲁桐以通讯方式
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
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促进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加现金分红,现调
整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
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本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及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要求。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