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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电缆:关于受让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5-09-01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10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江苏宜兴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农商行”或“甲方”)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关于受让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意向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乙方共计受让甲方股份总数达到总有股本的 10%,
即 8,620.03 万股,成为宜兴农商行第一大股东,收购总价不超过 25,860.09 万元。

     2015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
让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若公司受让宜兴农商行总股本的 10%,成为其第一大股
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今后与宜兴农商行发生业务,将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公
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282000026030

    注册资本:人民币 86,200.3239 万元整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学前路 28 号

    公司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
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资信调
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无**(上
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宜兴农商行(经审计)资产总额 4,312,514.59
万元,负债总额 3,987,862.57 万元,净资产 324,652.02 万元,营业收入 233,925.59
万元,利润总额 42,154.27 万元,净利润 29,581.27 万元;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宜兴农商行(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763,099.96
万元,负债总额 4,439,344.55 万元,净资产 323,755.41 万元,营业收入 114,332.09
万元,利润总额 12,080.56 万元,净利润 7,654.84 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由甲方负责协调其原部门股东所持有甲方的股权转让至乙方;

    2、受让股份数量:乙方共计受让甲方股份总数达到总有股本的 10%,即
8,620.03 万股,成为宜兴农商行第一大股东,收购总价不超过 25,860.09 万元;

    3、受让单价及进程:乙方以 3 元/股的价格受让甲方股份,并以分笔转让,
规范推进转让工作。届时各权利方将另行签订符合要求的股权收购协议,甲方协
助乙方完成转让工作;

    4、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其他方披露的有关其
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应为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
息的一方应对保密协议进行保密,但应联交所要求或法律法规要求对外公告除
外。本保密约定不因本协议解除或终止而失效,本协议终止后,一方应返还从另
一方获得的保密数据和信息,对无法返还的,应及时销毁;

    5、协议生效和终止: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体同
等效力;

    6、争议解决:本协议之订立、解释及执行所涉及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在执行本协议中
发生的一切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向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

    宜兴农商行的前身分别是江苏宜兴农村合作银行,宜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自 2010 年 10 月 25 日实行股份制改造挂牌成立以来,坚持以打造现代农村
金融企业为目标,积极实施“本土化扩张、区域化发展、综合化经营、常态化创
新”四大战略,着力提升“市场营销、风险管控、品牌提升”三种能力,业已发
展成为宜兴业务规模最大、服务范围最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 2015 年 6 月
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 372.2 亿元和 273.28 亿元,存贷款规模和市场份额在全
市 24 家银行中始终位居第一,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拨
贷比等主要风险指标均提前达到或超过银监会制定的“十二五”期末标准,步入
了全国优良银行行列。

    2、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宜兴农商行每股净资产为 3.76 元,
公司以 3 元/股的价格受让股权,相当于折价 79.79%,已有一定的盈利空间。

    3、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收购宜兴农商行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布局,促进产业资源的高效
整合,积极推进公司文化金融产业的发展,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收购股权的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
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收购股权为现金收购,预计投入资金较大,存在一定的财务压力,
对公司现金流将造成一定的压力。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
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与转让方签署相关正式股权转让协
议,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4、宜兴农商行协调本次收购其原股东股权转让比例不足 10%时,公司就不
能成为宜兴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Ο 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