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9-11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5-114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接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杨飞的通知,其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通过二级
市场购入本公司的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实际控制人杨飞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
市场长远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秩序。计划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3 个月内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 1,000 万
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5 年 9 月 10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实际控制人杨飞持股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持有公司
2,233,200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 0.4403%。
201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 539,300 股股票,平均价格 18.467 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63%;
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 3,100 股股票,平均价格 18.270 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6%;
上述增持后,截止 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共持有本公司
2,775,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472%。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完成 1,000 万元人
民币增持计划。
四、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五、拟继续增持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计划在 2015 年 9 月 11 日起 3 个
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承诺,6 个月内不减持上述新增持的公司股份和目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杨飞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