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2017-03-3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史勤)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十五次。会前
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6 年,公司共召开八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在 2016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按时审查了公司的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等,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监控风险,
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保证公司财务正常运营。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主要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5 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认为公司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
有的贡献,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的报酬合情合理。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对
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
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
易、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对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
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七)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
交易、对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6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6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6 年度,本人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
发挥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987795394@qq.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7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
性的建议。最后,对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管在 2016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
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史勤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鲁桐)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十五次,以通
讯方式出席十四次。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
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
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6 年,公司共召开八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在 2016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按时审查了公司的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等,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监控风险,
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保证公司财务正常运营。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主要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5 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认为公司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
有的贡献,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的报酬合情合理。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对
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
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
易、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对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
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七)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
交易、对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6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6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6 年度,本人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
发挥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utong0525@vip.sina.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7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
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出谋
策划,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最后,对公司其他董监高在 2016 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鲁桐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吴燕)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十五次。会前
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6 年,公司共召开八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
员会的委员,在 2016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主要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5 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认为公司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
有的贡献,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的报酬合情合理。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按时审查了公司的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等,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监控风险,
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保证公司财务正常运营。
(三)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八次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同比例增
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注
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
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在战
略决策制定和重大投资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对
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
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
易、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对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
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七)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
交易、对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6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6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6 年度,本人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
发挥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402728283@qq.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7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
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出谋
策划,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最后,对公司其他董监高在 2016 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吴燕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