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14中超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2017-05-25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3
债券代码:112213 债券简称:14 中超债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 中超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
售条款,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2017 年 5 月 22 日、2017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发布了《江
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中超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暨债券持有人回
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中超债”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江苏
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中超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暨债券持有人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4 中超债”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14 中超债”回
售登记期为 2017 年 5 月 19 日、2017 年 5 月 22 日、2017 年 5 月 23 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4
中超债”的回售数量为 700,00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75,040,000.00 元(包含利息),
剩余托管数量为 3,300,000 张。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
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17 年 7
月 4 日。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