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07-13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4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确保控股子公
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缆”)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
发展,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公司对
明珠电缆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对明珠电缆提供不超过 32,000.00 万元的担
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此次审议新增的担保额度不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1)名称: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工业 A 区 18#;
(3)成立日期:1997 年 1 月 13 日;
(4)法定代表人:薛建英;
(5)注册资本:20,933.69 万元整;
(6)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塑料粒子、电缆用辅助材料、电缆用盘具、PVC
管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线缆生产所需设备、模具的制造、销售;铜、铝拉
丝加工、销售;低压电器、标准件、橡胶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下列范
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70,999.60 万元,负债总额
36,537.81 万元,净资产 34,461.80 万元,营业收入 63,543.24 万元,,利润总额
1,779.26 万元,净利润 1,443.92 万元;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62,456.94 万元,负债总额
27,941.17 万元,净资产 34,515.77 万元,营业收入 10,324.00 万元,利润总额 55.46
万元,净利润 53.97 万元;
明珠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 44.74%。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需由本公司及被担
保的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被担保人资产优良,
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
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此次担保行为
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明珠电缆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
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明珠电缆 51%的股权,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
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276,400.00 万元,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160,821.30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
额度为 276,400.00 万元,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52.24% ,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160,821.30 万元,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88.58%。本次担保金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