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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6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7-085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1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海良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17 年 7 月 2 日届满,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0。
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郑炳俊先生、肖
润华女士、肖润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江苏中超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盛海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郑炳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盛海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肖润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肖润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郑炳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 12 月生,专科学历。曾
任揭阳市东山农村信用社主任。
    截止本公告日,郑炳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炳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郑炳俊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盛海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6 月出生,中专学历。
曾任宜兴市供销系统经理,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甘肃办事处经理,江苏中
超电缆有限公司甘肃办事处主任,公司甘肃经营部经理,江苏中科农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宜兴三弦庆铃汽
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江苏中超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宜兴市中创工业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宜兴市瑞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盛海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盛海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盛海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肖润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11 月生,高中学历。现
任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电商部经理及计划部主管,广东天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肖润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肖润华女士与实际控制人、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锦光为甥舅关系,与实际控制人黄彬为表兄妹关系,与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黄润明为表兄妹关系,与监事候选人肖润敏为兄妹关系,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润华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肖润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12 月生,专科学历。曾
任广东奇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广东天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肖润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肖润敏先生与实际控制人、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锦光为甥舅关系,与实际控制人黄彬为表兄弟关系,与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黄润明为表兄弟关系,与监事候选人肖润华为兄妹关系,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润敏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