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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收到股东《告知函》的公告2018-09-28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8-06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于 2018 年 8
月 9 日收到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内容如下: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鑫腾华”)与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
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超集团将
其持有的公司 367,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给深
圳鑫腾华。中超集团将标的股份分二次交割给深圳鑫腾华,第一次交割上市公司
的 253,6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第二次交割上市公司的
114,12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自第一次交割标的股份完成后 6
(陆)个月内,中超集团与深圳鑫腾华应就第二次交割标的股份(共 114,120,000
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申请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经深交所确认合规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后 2
(贰)个工作日内,双方应至中登公司办理该等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深圳鑫腾华
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具体详见 2017 年 10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
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超集团其持有公司 253,6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转让深圳
鑫腾华事项已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详见 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手续的公告》。
    因深圳鑫腾华未按期支付第一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深圳鑫腾华已
构成了实质性违约。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守约方有权直
接选择终止协议。现终止协议,第二次标的股份不再继续交割。第一次交割标的
股份的股份转让款将通过双方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本着对中超控股及其广大中
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中超集团要求对此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收到股东中超集团发出的《告知函》,内容如下:

    2018 年 8 月 9 日,中超集团向深圳鑫腾华、黄锦光发出了关于解除有关协
议的通知函,明确通知《股权转让协议》中剩余 9%股份不再交割过户,已交割
的 20%股份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着对中超控股及其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中超集团要求董事会秘书
对此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请董事会办公室将本告知函转发给中超控股
全体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