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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2019-05-09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5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截止 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人民币 795.49 万元。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徐舍支行

    账号:10646401040007056

    截至 2019 年 5 月 8 日,账户余额:795.49 万元。

    三、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资产”)诉广东凯业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凯业贸易”)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551,000,000 元一案由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立案,案号为(2018)粤民初 160 号,原告为红塔资
产,被告为凯业贸易、广东天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彬、黄锦光、黄润耿、谢岱、
广东兆佳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公司。2019 年 3 月 13 日,红塔资产
将公司追加为被告要求为凯业贸易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公司前法定代表人黄锦光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的情况下利用公司名义签署《担保函》所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
到关于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有关法律文书。

      四、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13.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
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
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
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属于上述情形,原因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共计 795.49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425%,上述银
行账户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低;

       2、上述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支付账户。

       五、后续解决措施

       1、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向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当事方的法律责
任。

       2、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贯彻中央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持稳定的精神,公
司希望红塔资产不要因法律纠纷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希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能捍
卫法律的尊严,对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予支持。

   六、风险提示

       1、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

       2、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最终以审理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若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会因诉讼事项而发生较大的损失。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