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
情况如下:
账户余额(元)(截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止 2019 年 5 月 16 日)
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宜兴城中支行 29220188000017535 9,375.49
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宜兴支行 11007199354003 150,004.37
090110120100000001
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 960,404.81
40
合计 1,119,784.67
二、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上述银行账号被冻结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书,暂
不能确认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三、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13.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
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
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
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属于上述情形,原因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共计 111.98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6%,上述银行
账户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低;
2、上述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支付账户。
四、后续解决措施
1、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向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当事方的法律责
任。
2、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希望相关法院和债权方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要求,慎用冻结、查
封等措施,不要因法律纠纷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
2、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最终以审理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若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会因诉讼事项而发生较大的损失。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