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超控股 股票代码:0024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通讯地址: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权益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2019年8月13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释 义...............................................................................................................................................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 6 (一)中超集团股权结构 ............................................................................................... 6 (二)中超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情况及财务情况 .................................................................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1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及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13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 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计划..................................................................................................................................... 14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 1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5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5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 1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7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17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 17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 17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1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18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 1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9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9 二、同业竞争情况................................................................................................................. 20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 ................................................................................................. 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1 3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2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2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4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4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25 (三)合并利润表......................................................................................................... 26 (四)现金流量表......................................................................................................... 2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3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32 一、备查文件......................................................................................................................... 32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32 4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超集团 指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超控股、上市公司 指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深圳鑫腾华 指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6 号》 指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669633395H 法定代表人 杨飞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住所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 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 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 经营范围 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 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 年 12 月 04 日至 2027 年 12 月 03 日 通讯地址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联系电话 0510-876987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一)中超集团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超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6 (二)中超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超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飞。 姓名 杨飞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23197202******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曾任无锡远东集团山东业务部经理,山东、北京地区总经理,陕西银 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远东集团总经理助理,江苏中超电 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长,宜兴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科农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地产 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兴市中超利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 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 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委书记、董事长,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 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兴市氿城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宜兴市中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中超企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电缆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冲超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铭源新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监事,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合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一级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公司名称 注册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7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 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 江苏中超控 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 1 股股份有限 1996/8/5 126800 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17.08% 公司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绿肥作物的技术研发;稻谷、油料、豆类、蔬菜、花 江苏中科农 卉、盆景、水果、坚果、茶树、树木、竹、草坪的种 2 业科技发展 2006/9/27 3300 植、销售;高效农业的开发、研究;茶叶、生鲜食用 51% 有限公司 农产品、紫砂制品的销售;国内旅游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汽车维修服务;二手车的经销;汽车饰品、皮 宜兴市中超 革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客运汽车租赁服务;代理 3 苏原汽车销 2002/10/17 2380 新车上牌服务;代理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81.30% 售有限公司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吊装服务。下列范围 限分支机构经营;二类汽车配件、汽车维修工具、五 金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三弦庆 五十铃品牌汽车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4 铃汽车销售 2005/4/21 200 51%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 宜兴市明通 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机电的批发、零售。 5 物资有限公 2003/10/28 10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51% 司 营活动) 江苏中超电 组织开展乒乓球比赛活动;体育赛事的策划;体育技术 缆乒乓球俱 的咨询;体育产品的开发;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 6 2009/5/5 500 100% 乐部有限公 内的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司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中超景 环境艺术的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环 象时空环境 7 2009/9/21 500 境艺术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51% 艺术有限公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 江苏中超影 影视作品的咨询服务;广告传媒的制作、发布(依法须 8 视传媒有限 2010/3/15 500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51% 公司 动)。 江苏中超地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9 产置业有限 2010/11/5 6000 100%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江苏中超盈 计算机软件技术的设计、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 10 科信息技术 2011/4/15 1000 及耗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不含发射装置)的销售; 51% 有限公司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与咨询;智能网络控 8 制系统设备的设计与安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 施工;档案数字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市中超 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交通道路桥梁工程、园林绿 11 建设有限公 2011/6/17 1880 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51% 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市中超 电缆木制包装材料、包装箱、钢盘、木制电缆盘、手 12 包装材料有 1992/11/26 500 套、工作服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51% 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矿产品、有色金属、通 用机械配件、电器设备、五金、建筑材料、家具的销 江苏中超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13 金资源有限 2012/5/7 1000 100%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的设 计、施工、养护;家政服务;水电暖通设备的销售、安 宜兴市中超 装、维修;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材 14 物业管理有 2014/6/27 100 料、装饰装潢材料的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保洁服务; 60% 限公司 家电维修;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汽车租赁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宜兴市中超 建筑材料、五金电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15 建筑材料有 2016/7/27 10 100%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公司 宜兴市新中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气设备、灯具、建筑材料、 16 润投资有限 2017/4/26 5000 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100% 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市中远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气设备、灯具、建筑材料、 17 投资有限公 2017/6/5 3680 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100% 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播电视节目、电影 宜兴市中超 制作、发行;影视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利永影视文 18 2016/11/7 800 演出经纪代理、艺术表演服务;舞台灯光设备、音响设 51% 化传媒有限 备安装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中超利 面向主发起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发 永紫砂互联 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 19 网科技小额 2017/1/6 20000 51% 业务代理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贷款有限公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 宜兴市氿城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产租赁;装饰装 100% 20 2011/1/19 10000 山水房地产 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注 1) 9 有限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市中超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市场调查。(依法 金桥工程项 100% 21 2016/5/24 1000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目管理服务 (注 2) 动)。 有限公司 紫砂壶、书法绘画作品、工艺美术品、家具、玻璃制 品、瓷器、陶瓷的销售;日用百货的零售;预包装食品 的销售;木制、竹制茶具的销售;手工技艺的紫砂工艺 宜兴市中超 品的加工;文化艺术品的咨询服务;平面设计:价格评 70%(注 22 利永紫砂陶 2013/1/8 30000 估;餐饮服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自营和 3) 有限公司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旅游管理服务; 停车场服务;网络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维修服务;汽车配件、汽车维修工具设备、汽车 宜兴市中超 饰品、皮革制品的销售;交通事故车辆牵引服务;停 81.30% 23 汽车服务有 2010/7/13 1000 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注 4) 限公司 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 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 江苏中超企 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100% 24 业发展集团 2019/4/9 10000 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的销售。 (注 5)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注 1:中超集团持有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持 有宜兴市氿城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 注 2:中超集团持有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持 有宜兴市中超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注 3:中超集团持有宜兴市中远投资有限公司、宜兴市新中润投资有限公司各 100%股权; 宜兴市中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 46.71%股权、宜兴市新中润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利永紫砂陶 23.29%股权,合计持有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 70%股权。 注 4:中超集团持有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1.30%股权;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 销售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注 5:中超集团持有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5%股权,杨飞持有江苏中超企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35%股权。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超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飞。除持有 10 中超集团 91.06%股权外,杨飞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情况及财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4 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 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 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 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 贵金属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创新、务实、诚信、双赢”的企业精神和“以人为本、 超越梦想、共创未来”的企业宗旨,把客户、员工、股东、政府和社会满意作为 永恒的追求目标,致力于在每个经营领域取得领先地位,成为一流的集团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中超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 项目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31日 资产总额 1,092,105.97 1,216,577.12 1,220,691.29 1,130,204.84 负债总额 727,568.18 774,100.58 841,740.58 818,071.03 股东权益 364,537.79 442,476.55 378,950.71 312,133.81 归属于母公司 235,934.58 210,242.03 155,279.75 85,324.04 股东权益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总收入 512,546.46 1,085,381.99 1,127,205.15 693,373.64 净利润 12,440.02 36,601.29 80,664.38 8,161.14 归属于母公司 8,906.36 28,037.74 71,981.87 -1,020.31 股东的净利润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超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除与深圳鑫腾华的股权纠纷相关案件,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其他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超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杨飞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俞雷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吴鸣良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张乃明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陈友福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徐伟成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潘志娟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盛海良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中国 无 范仰啸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马伟华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赵汉军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崔强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刘广忠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杭建平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超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 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除中超集团董事长杨飞因黄锦光债 务涉及仲裁外,其他中超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及在金融机构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超控股外,中超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杨飞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亦不存在在境内、境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13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未发生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获得上市公司中超 控股的控制权,通过在生产经营、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提升,改善上市 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整合优质资源,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经营 业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裁决书作出十五日内,深圳鑫腾华返还股份 或进行赔偿,该事项双方尚在沟通中,如沟通无果,中超集团、杨飞将向有管辖 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若执行不到该部分股份及赔偿款,深圳鑫腾华 持有中超控股的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相应的股权质押融 资,余款向中超集团、杨飞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等。中超集团、杨飞拟参与司法 拍卖,但能否拍得该部分股份以及拍得比例存在不确定性。 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果中超集团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未来 12 个月内,中超集团暂无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1、本次未发生权益变动,中超集团无需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1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中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16,634,03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7.08%,杨 飞持有上市公司 8,608,7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68%,本次未发生权益 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未发生权益变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不存在股份转让协议。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票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 直接持有股票数量 质押股票数量 冻结股票数量 序 实际控制 号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占总股本 人 1 中超集团 216,634,030 17.08% 216,400,000 17.07% 0 0 2 杨飞 8,608,749 0.68% 8,600,000 0.68% 8,608,749 0.68% 1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不发生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不存在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 联方的情形。 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 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 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 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后续需要筹划相 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调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1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 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 整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 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为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 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超集团不排除未来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 等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中超集 团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将保持 完全独立。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内 容包括: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控制的企业 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及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之间完 全独立; (3)保证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 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共用银行账 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关联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不干预上 19 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以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 预; (3)保证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避免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 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 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存在从事与中超控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投 资与中超控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 2、在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与中超控股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 20 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中超控股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中超控股 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本人保证避免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从 事与中超控股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 为避免和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将尽量避免与中超控股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 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中超控股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中超控股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公司/本人控制中超控股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 因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超控股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主 要为租赁与资金拆借,租赁支出金额为 38.72 万元,租赁收入金额为 18.72 万元, 资金拆借利息金额为 689.41 万元。资金拆借详见 2017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3 月 31 日、2019 年 3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 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 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 契或者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22 务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 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自查结果,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除下表所列情况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 中超控股股票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价格 交易数量 1 2019 年 2 月 12 日 卖出 2.92 20000 2 2019 年 2 月 18 日 买入 3.09 15000 3 2019 年 2 月 18 日 买入 3.08 15000 4 2019 年 2 月 25 日 卖出 3.28 30000 5 2019 年 4 月 26 日 买入 3.63 30000 徐伟成 董事 6 2019 年 4 月 29 日 买入 3.31 2600 7 2019 年 4 月 29 日 买入 3.39 10000 8 2019 年 5 月 6 日 买入 3.26 7400 9 2019 年 5 月 8 日 买入 3.16 30000 10 2019 年 5 月 8 日 卖出 3.22 30000 2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44,837,434.99 1,459,580,766.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00,700.00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7,280,459.93 258,888,208.31 应收账款 3,420,560,099.84 3,622,075,779.39 预付款项 151,796,372.80 66,850,403.30 应收利息 - 173,046.66 应收股利 330,248.34 其他应收款 1,787,370,259.97 1,302,857,536.43 存货 2,732,055,293.56 2,671,681,565.18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745,115.35 180,579.60 其他流动资产 179,040,624.49 84,278,292.31 流动资产合计 9,616,642,180.89 9,527,340,606.0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6,531,504.00 429,158,808.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6,004,084.00 128,482,740.32 长期股权投资 11,530,567.22 114,170,584.49 投资性房地产 23,475,494.75 23,735,359.43 固定资产 1,266,873,303.79 1,358,020,849.37 在建工程 25,922,661.37 27,696,042.00 24 工程物资 3,791,541.1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80,338,681.17 314,393,411.84 开发支出 12,618,246.53 2,378,824.22 商誉 87,388,638.94 107,974,572.22 长期待摊费用 26,218,202.93 95,944,77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813,515.27 66,233,74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622,619.42 11,382,631.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49,129,060.50 2,679,572,337.47 资产总计 12,165,771,241.39 12,206,912,943.56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81,798,000.00 3,179,43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26,937,846.30 2,292,036,036.05 应付账款 709,428,699.94 586,823,008.04 预收款项 499,457,314.41 700,827,401.38 应付职工薪酬 56,432,828.81 47,780,830.64 应交税费 93,057,665.88 258,180,625.08 应付利息 21,403,607.04 20,006,636.47 应付股利 6,456,000.00 75,000.00 其他应付款 1,100,052,645.09 857,121,457.70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9,774,339.66 24,140,361.83 其他流动负债 18,693.35 15,896.96 流动负债合计 7,664,817,640.48 7,966,437,254.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应付债券 328,378,372.46 25 其中:优先股 其中: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0,353,264.9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586,891.30 2,581,454.60 递延收益 40,049,132.40 43,796,539.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252,111.83 35,858,919.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188,135.53 450,968,551.09 负债合计 7,741,005,776.01 8,417,405,805.24 股东权益: 股本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其中:永续债 资本公积 217,383,766.71 975,821,751.7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711,636.47 10,711,636.47 未分配利润 1,374,324,933.17 66,264,126.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102,420,336.35 1,552,797,514.21 少数股东权益 2,322,345,129.03 2,236,709,624.11 股东权益合计 4,424,765,465.38 3,789,507,138.3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165,771,241.39 12,206,912,943.56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853,819,914.89 11,272,051,539.27 减:营业成本 9,559,251,912.17 10,205,105,720.11 税金及附加 48,193,656.54 38,922,683.14 销售费用 293,182,935.50 240,067,342.73 管理费用 447,338,074.51 409,470,578.40 财务费用 300,684,351.98 331,108,721.02 资产减值损失 105,606,564.38 34,719,229.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25.00 16,940.00 投资收益 208,986,462.10 1,019,336,040.14 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其他收益 26,374,405.03 346,463.40 二、营业利润 334,925,111.94 1,032,356,707.69 加:营业外收入 95,323,153.62 6,872,835.96 减:营业外支出 5,737,680.45 13,932,718.75 三、利润总额 424,510,585.11 1,025,296,824.90 减:所得税费用 58,497,647.79 218,653,047.60 四、净利润 366,012,937.32 806,643,777.30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66,012,937.32 806,643,777.30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0,377,432.40 719,818,748.96 少数股东损益 85,635,504.92 86,825,028.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2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 …… (二)以后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在丧失控制权 6 之前产生的投资收益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7 的投资性房地产 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6,012,937.32 806,643,777.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80,377,432.40 719,818,748.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5,635,504.92 86,825,028.3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7 (二)稀释每股收益 28 (四)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行 行 项 目 金额 项 目 金额 次 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补充资料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9,102,267,110.17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收到的税费返还 2 0.00 净利润 32 366,012,937.3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 220,501,407.61 加:资产减值准备 33 105,606,564.3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现金流入小计 4 9,322,768,517.78 34 0.00 折旧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 12,755,776,651.14 无形资产摊销 35 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 118,851,351.9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6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支付的各项税费 7 141,210,636.82 37 减:收益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 1,015,835,443.6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38 现金流出小计 9 14,031,674,083.5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39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 -4,708,905,565.74 财务费用(收益以 “-”号填列) 40 300,684,351.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41 -208,986,462.10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1 122,478,656.3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42 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2 208,986,462.1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4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3 0.00 存货的减少 减:增加 44 60,373,728.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减:增加 -271,262,235.96 29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 0.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减少 45 566,779,073.17 现金流入小计 15 331,465,118.42 其他 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16 86,337,66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 919,207,957.17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7 0.0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48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 0.00 债务转为资本 49 现金流出小计 19 86,337,661.47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 245,127,456.95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1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1 0.00 52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2 0.00 5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 0.00 54 现金流入小计 24 0.00 5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5 -4,549,719,129.23 56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6 300,684,351.98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 现金的期末余额 57 1,244,837,434.99 现金流出小计 28 -4,249,034,777.2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8 1,459,580,766.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 4,249,034,777.2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59 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0 0.00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6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 -214,743,331.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 -214,743,331.54 3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 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等财务数据未能确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附表;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高自查报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杨飞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5、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7、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关于与中超控股(002471)之间重大交易的声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声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亦不存在在境内、境外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 5%的 情况的声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是否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声明; 12、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说明; 13、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 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1、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深圳证券交易所 3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 省宜兴市 西郊工 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股票简称 中超控股 股票代码 0024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江苏 省宜兴市 西郊工 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说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鑫腾华,中超集团通过实际支配上 的实 际控制人 为上市 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上市公 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 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中超 披露 义务人非 上市公 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杨飞为 司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 是 □ 否 ■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 持股 5%以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 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216,634,03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7.08% 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种类:无 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0 股 例 变动比例: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 在持续关联交易 33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 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说明: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裁决书作出十五日内,深圳鑫腾华返还股份或进 持 行赔偿,该事项双方尚在沟通中,如沟通无果,中超集团、杨飞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若执行不到该部分股份及赔偿款,深圳鑫腾华持有中超控股的股 份将被司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相应的股权质押融资,余款向中超集团、杨飞 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等。中超集团、杨飞拟参与司法拍卖,但能否拍得该部分股份以及 拍得比例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果中超集团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说明: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 是 □ 否 ■ 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 否 □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源 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 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 是 □ 否 ■ 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 表决权 3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杨飞 2019 年 8 月 13 日 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飞 2019 年 8 月 13 日 36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杨飞 2019 年 8 月 13 日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