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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05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审
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产业

健康度,减轻负担、轻装前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蒋锋 朱勇刚 朱志宏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