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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0-08-0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
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做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在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并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

    二、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锋 朱勇刚 李崇和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