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完成过户手续的公告2020-11-11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128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完成过户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近日获悉原
股东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腾华”)被司法裁定强制
转让给王一妮、陈华、张杰、徐福荣、钱建忠的 253,600,000 股公司股票已完成了
过户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司法裁定的执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 2 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
控股”)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2019)粤 03 执 549 号
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深圳鑫腾华持有的公司 25,360 万股股票及孳息的
质押登记及冻结,将被执行人深圳鑫腾华持有的公司股票 25,360 万股强制转让给王
一妮、陈华、张杰、徐福荣、钱建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3 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
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
二、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今日获悉深圳鑫腾华被强制转让给王一妮、陈华、张杰、徐福荣、钱建忠
的 25,36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深圳鑫腾华变更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
仍为中超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飞先生,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飞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229,052,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6%。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本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