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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0-11-1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
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
做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在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
阅相关材料后,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进行
审议。

    二、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生产经营过程当
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
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
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蒋锋 朱勇刚 李崇和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