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14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于近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的通知,获悉
中超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延
是否
股股东或 期购回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 为补 质押起 原质押 延期后质 质押
第一大股 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称 充质 始日 到期日 押到期日 用途
东及其一 量(万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股)
江苏中 国联证
2017 2021 年 日常
超投资 2021 年 券股份
是 3,280 14.88% 2.59% 否 否 年 11 11 月 19 资金
集团有 1月8日 有限公
月3日 日 需求
限公司 司
江苏中 2018 国联证
2020 年 2021 年 日常
超投资 年 12 券股份
是 1,960 8.89% 1.55% 否 否 11 月 20 11 月 19 资金
集团有 月 24 有限公
日 日 需求
限公司 日 司
合计 - 5,240 23.77% 4.13%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一)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占未质
(股) 例 份数量(股) 股份限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押股份
售和冻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结数量
江苏中超
投资集团 220,444,030 17.39% 219,200,000 99.44% 17.29% 0 0 0 0
有限公司
杨飞 8,608,749 0.68% 8,600,000 99.90% 0.68% 0 0 0 0
合计 229,052,779 18.07% 227,800,000 99.45% 17.97%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669633395H
法定代表人 杨飞
注册资本 75000 万元整
住所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
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
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
经营范围 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
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 年 12 月 04 日至******
主要办公地点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2、控股股东财务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76,309.68 996,830.01
负债总额 743,095.89 657,315.65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总收入 1,049,297.23 529,922.39
净利润 -28,388.86 7,87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214.17 41,100.36
资产负债率 69.04% 65.94%
流动比率 126.35% 135.04%
速动比率 90.41% 102.20%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8.89% 6.80%
3、中超集团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 37,862 万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
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37,862 万元。中超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不存在主
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中
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
偿债风险。
4、中超集团高比例质押的原因为日常资金需求,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自身生产
经营,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5、未来股份质押期限届满,将采取到期滚动还款或质押展期等方式实现控制
风险和降低质押率,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7、中超集团上述质押股份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中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
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中超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
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中超集团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补充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