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深圳鑫腾华、黄锦光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鑫腾华、黄锦光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的通知,江苏证监局对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锦光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黄锦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12 号),内容如下: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锦光:

    经查,2019 年 1 月 3 日,你们通过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
控股或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承诺书>的公告》,承诺因擅自以中超控股名义向江
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 2000 万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分期向公司还清。你们未如期向公司赔偿损失,且未履行任何承诺变
更或豁免的审议程序,构成超期未履行承诺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