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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3-3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业务层面:销售、存货与成本、采购、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资金费用、筹资、投资、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对子公司的控制、人力资源、全
面预算、关联交易

     IT层面:IT控制环境、信息系统开发与实施、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信
息系统控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的5%>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5%      错报≥利润总额
                                                         3%
                                        的3%

                                        营业收入的5%>
                                                         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的5%      错报≥营业收入
                                                         3%
                                        的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企业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会导致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具体特征为: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
的重大内控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
势的缺陷;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外部审计发
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
陷。

       重要缺陷:指企业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
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体特征为:未依照公认会计
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
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
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损失≥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5%>损 损失<利润总额的
直接损失金额
                   5%                失≥利润总额的3%    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
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
决策失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媒体
负面新闻频现;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
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
般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
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
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俞雷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