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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并不
定期地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审计状况,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的要求,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营
活动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确保公司沿着既定发展战略持续健康发展,
展开了积极的工作。
    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如下:

    1、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刘洪斌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
标题的单独部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3、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开展监督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
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
为。

    (四)检查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审议的
对外担保额度为 143,840.20 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105,997.30 万元;公司对
全资、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33,540.20 万元,占 2020 年末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93.04%,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97,597.30 万元,占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68.00%。
    (五)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
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
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落实利润分配政策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
政策和规定。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
监督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
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又好又快
持续发展。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