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 职 业 字 [2022]1300 -1 号 目 录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2]1300-1 号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中超控股”)财务报表, 包括2021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2年4月19日签署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1300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证券交易 所相关文件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我们认为,贵公司汇总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除复核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信息执 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工作。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斐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然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翼 1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上市公司核 2021 年度占用 2021 年度占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2021 年期初占 2021 年度偿还 2021 年期末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的利息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联关系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目 (不含利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董事长、前实控人;前 因判决代承担保理 非经营性资金往 黄锦光、南通泉恩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0,787,213.65 20,787,213.65 实控人控制公司 融资款及相关费用。 来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黄锦光、重庆信友达日化有限责 前董事长、前实控人;前 因判决代承担保理 非经营性资金往 其他应收款 53,701,425.47 53,701,425.47 任公司 实控人控制公司 融资款及相关费用。 来 小计 74,488,639.12 74,488,639.12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74,488,639.12 74,488,639.12 上市公司核 2021 年度往来 2021 年度往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2021 年期初往 2021 年度偿还 2021 年期末往来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息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联关系 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目 (不含利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资金往 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86,902,061.40 148,800,000.00 258,204,780.09 77,497,281.31 借款及利息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来 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资金往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9,260,037.71 151,600,000.00 2,728,391.30 141,664,476.66 71,923,952.35 借款及利息 来 2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上市公司核 2021 年度往来 2021 年度往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2021 年期初往 2021 年度偿还 2021 年期末往来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息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联关系 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目 (不含利息) (如有) 非经营性资金往 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4,757,139.83 138,520,000.00 2,756,694.62 90,520,000.00 65,513,834.45 借款及利息 来 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非经营性资金往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502,289.91 16,900,000.00 383,014.28 22,787,011.52 2,998,292.67 借款及利息 司 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 江苏中方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孙公司 其他应收款 6,000,000.00 242,621.25 242,621.25 6,000,000.00 借款及利息 来 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 非经营性资金往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27,531.17 52,850.52 480,381.69 代垫费用 公司 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非经营性资金往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6,350,221.85 26,350,221.85 代垫费用 附属企业 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 宜兴市超山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502,314.14 8,502,314.14 代垫资产购置款 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 宜兴市中坊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0,000.00 110,000.00 代垫费用 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 宜兴市轩中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0,000.00 60,000.00 代垫费用 来 江苏中超医美健康投资管理有 非经营性资金往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00.00 200.00 代垫费用 限公司 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 业 总计 344,337,699.14 496,895,586.51 6,110,721.45 513,418,889.52 333,925,117.58 法定代表人:俞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川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叶 注: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3 号)载明:南通泉恩贸易有限 3 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日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友达)、揭阳空港区中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贸易)均是黄锦光实际控 制的公司,根据 2007 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在 2018 年 1 月至 10 月 10 日黄锦光实际控制中超控股期间,黄锦光、南通泉恩、重庆信 友达、中广贸易为中超控股的关联人。在黄锦光的组织、指使下,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与中超控股签订的采购合同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并借助该虚假 采购合同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融出资金供黄锦光占用。具体如下:2018 年 3 月至 5 月,中超控股与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南通泉 恩和重庆信友达通过前述采购合同在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山一)和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保理)开展商业 保理业务,分别于 2018 年 3 月和 7 月各融资 2000.00 万元和 5000.00 万元,在收到保理融资款后,随即将 1,995.00 万元和 4,979.00 万元转至中广贸易。 上述资金划拨构成黄锦光对中超控股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2018 年 9 月和 2019 年 4 月,中超控股因上述保理业务被京华山一和海尔保理 分别提起民事诉讼,代黄锦光承担保理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合计 7448.86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黄锦光未向中超控股归还以上资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