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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莫股份:关于对公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2019-02-16  

						关于对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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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对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关于对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
【2019】第 5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 我们”)对问询函所提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莫股份”或“公司”)会计处理问题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问询函提到:你公司确认新疆布尔津区块勘查项目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
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专
业意见。

(一)相关情况

1、新疆布尔津区块勘查项目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19 日,宝莫股份中标新疆布尔津盆地布尔津地区区块油气勘查项目(“新
疆布尔津勘查项目”),勘查总期限 3 年 3 个月(有效期限:2016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4 月 13 日),其中前 3 年为勘查期,后 3 个月为考核期。

按照中标通知书及勘察承诺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承诺在勘查期内完成的工作量换算的
勘查投入为 12.065 亿元;公司按勘查投入的 10%向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提交
了履约保函;勘查期结束后,自然资源部将按公司勘查工作量未完成的比例执行履约
保函。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勘查承诺
书及 12,065 万元的履约保函。

中标新疆布尔津勘查项目后,国际油价持续震荡,宝莫股份审慎推进区块勘查工作,
至 2018 年末,完成了资料收集整理、野外踏勘及地质调查、部署电法勘探 220.2km、二
维地震勘探 240.1km 以及井位部署论证工作,但项目进度远未达到预期。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疆布
尔津区块勘查项目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新疆布尔津区块勘查项目的议案》。

2、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新疆布尔津勘查项目虽仍处于勘查期内,但宝莫股份已经决
议终止该项目,经谨慎评估,宝莫股份对履约保函计提预计负债。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宝莫股份终止新疆布尔津区块勘查项目已履行相应程序,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计提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由于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相关
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需实施检查等审计程序,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
数据为准。

二、问询函提到:你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专业意见。

(一)相关情况

1、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宝莫股份全资子公司广东宝莫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宝莫”)3 万吨丙烯酰胺项目自
2015 年开始建设,公司 2018 年优化产业布局,该项目工程建设逐步停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公司判断在建工程出现减值迹象,对在建工程计提减
值准备。

2、北京宙恒佳科贸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宙恒佳科贸有限公司(“宙恒佳”)系宝莫股份供应商,2016 年为满足海外大客
户的需求,公司将宙恒佳作为主要供货渠道向其采购原材料并预付了采购款。2017 至
2018 年上半年,因市场需求变动及产品指标因素,公司与宙恒佳协商调整了供货计
划,但宙恒佳未按供货计划执行,公司决定终止与宙恒佳的合作,并要求对方返还剩
余预付款,同时将对宙恒佳的预付账款余额 1,677.31 万元转为其他应收款核算。

2018 年 10 月、11 月,公司多次以律师函形式催收,对方均未回复。经公司判断该款项
收回可能性很小,公司对宙恒佳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3、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对期
末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体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
款项。




                                       2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
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                      -
7-12 个月                                           5                       5
1至 2年                                            10                      10
2至 3年                                            30                      30
3至 4年                                            50                      50
4至 5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根据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
计提了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宝莫股份全资子公司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宝莫”)投资、建设和运营
的中石化胜利油田新春采油厂春风油田含油污水资源化处理 BOO 项目(“春风油田污
水处理项目”),于 2015 年 9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11 月底建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项
目实际运营过程中,为确保整体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在保证产品水满足合同约定



                                       3
的水质控制指标的前提下,预处理工段需对随运营时间推移而发现的将对核心设备造
成腐蚀和结垢损害的部分离子进行有效去除,并调整产品水收率等操作参数,导致项
目后期运营成本提高,收入成本倒挂,毛利率为负值,经营情况未达到预期,春风油
田污水处理项目资产组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宝莫股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既定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是合理的。由于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需实施
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数据为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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