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吴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补选董事曾庆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
助,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下同)的额度,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
未还款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5000 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2 年,主要用于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
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
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