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
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
作的需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童利忠先生、郭忠林先生、李宁先生等 3 人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陶旭城先生、王伟名先生、王姝怡女士、熊锐
新先生、罗瑜女士、蒋志强先生等 6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经审阅上述 9 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 9 位董事候
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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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经认真核查,公司及全资子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交易价
格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决策程序合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
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章击舟 张如积 李 宁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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