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1-2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
可的其他用途。该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
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二、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沙县小吃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有利于拓展公司终
端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对公司的整体业绩水
平有着积极地影响,且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独立董事:
程学斌 王爱国 陈琪 窦龙斌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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