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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雏鹰农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11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新增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规模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 2017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新增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规模
结合了公司的生产发展实际情况,而且取得金融机构授信及金融机构贷款有利于
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
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金
融机构授信及新增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规模。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
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
供担保。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
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且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独立董事:
         程学斌        王爱国           陈琪      窦龙斌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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