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合伙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对合伙企业的认缴额,更好的实现产业 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且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的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程学斌 王爱国 陈琪 窦龙斌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