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阅,现就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此次公司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对兰考中证扶贫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增加投资,在响应国家号召的同 时推动公司的产融结合发展,未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并遵循 自愿平等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程学斌 王爱国 陈 琪 窦龙斌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