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8-040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其他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侯建芳先生、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部分
核心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当前股价不能充分反映
公司价值,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亿元。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
1、增持人员名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
2、增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本次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3、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
长期投资的价值及当前股价不能充分反映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
资本市场稳定。
4、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本次增持拟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
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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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
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侯建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77,331,168股(包括
直接持股及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4%;侯建业先生
持有公司股票47,160,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侯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7,160,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深圳市聚成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聚成股份”)持有公司股票34,469,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
侯建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建业先生与侯杰先生通过长安信托-股东增持37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建业先生、
侯杰先生、聚成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40,122,710股(包括直接持股及通过
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3%。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
1、增持人员名单及增持金额
姓 名 职 务 拟增持金额
侯五群 副董事长、副总裁 不低于 16,000 万元
候 斌 董事 不低于 17,000 万元
李 花 董事、总裁 不低于 750 万元
吴易得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不低于 1,500 万元
杨桂红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裁 不低于 750 万元
侯松平 监事会主席 不低于 500 万元
孟淑萍 监事 不低于 500 万元
孟树理 副总裁 不低于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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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平 副总裁 不低于 500 万元
司海坤 总兽医师 不低于 500 万元
贡妍妍 证券事务代表 不低于 450 万元
李胜博 首席执行官助理 不低于 450 万元
王新丽 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不低于 600 万元
合计 不低于 40,000 万元
2、增持计划及金额:自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持公司股
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3、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
长期投资的价值及当前股价不能充分反映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
资本市场稳定。
4、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
部分核心管理人员本次增持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
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5、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承诺:
在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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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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