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监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8-04-27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18)第 140001 号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公司所属的深圳泽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 LP
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公司在编制财务报
告时,未能对上述会计核算进行适当的关注,导致业绩预告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出现严重偏差。
二、董事会意见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经识
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公司
2017 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
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会计师在 2018 年 4 月 26 日对
公司 2017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
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