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雏鹰农牧:关于资产被查封及诉讼的公告2018-08-04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8-091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被查封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雏鹰农牧”)近日得知
  公司部分土地房产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查封资产的基本情况
         资产                                            账面
序号                           权证号                              查封期限    实施机构
         类型                                            净值
 1       土地   新土国用(2012)第**5 号
 2       土地   新土国用(2013)第**2 号
 3       土地   新土国用(2013)第**4 号
 4       土地   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2 号
 5       土地   豫(2016)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9 号
 6       土地   豫(2016)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0 号
 7       土地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3 号
 8       土地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7 号
 9       土地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9 号
 10      房产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1 号
 11      房产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0 号
                                                                                 山东省
 12      房产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2 号    22,663.07   2018.8.1-
                                                                               高级人民
 13      房产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5 号       万元     2021.7.31
                                                                                 法院
 14      房产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7 号
 15      房产   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 0***6 号
 16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8 号
 17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9 号
 18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0 号
 19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1 号
 20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2 号
 21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3 号
 22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4 号
 23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5 号
 24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6 号


                                           1
25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7 号
26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8 号
27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9 号
28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0 号
29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0 号
30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6 号
31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7 号
32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3 号
33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2 号
34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5 号
35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4 号
36   房产   新郑房权证 字第 1***1 号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部门就上述资产进行查封的书面通知。
     上述查封的土地及房产的账面净值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57%,
 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0.99%。


     二、查封的原因
     经公司进一步了解,上述资产被查封的原因为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借款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被告一:三门峡雏鹰农牧有限公司
     被告二: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侯建芳
     被告四:李俊英
     2、受理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3、基本案情:
     2016 年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资产”)与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雏鹰农牧签订了两份资产管理
 合同:《鹏华资产阜兴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鹏华资产阜兴
 3 号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平安银行、雏鹰农牧作为
 资产委托人,三门峡雏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雏鹰”)作为债务人,
 雏鹰农牧、侯建芳、李俊英作为保证人,平安银行作为资产托管人运行该资产管


                                       2
理计划。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分行”)与雏鹰农牧、
鹏华资产分别签订了三份《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平安银行委托青岛分行向三门
峡雏鹰发放共计 10 亿元的委托贷款(其中:平安银行与公司分别出资 5 亿元),
同时雏鹰农牧、侯建芳、李俊英分别提供保证责任,并分别签署了《保证担保合
同》。
    上述委托贷款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2019 年 2 月 28 日。截至目前,该
笔委托贷款尚未到期,且三门峡雏鹰均按时支付利息。平安银行认为三门峡雏鹰
经营出现恶化,构成《委托贷款合同》第七条违约条款规定的内容,原告遂起诉。
    4、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截止 2018 年 7
月 7 日的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 4.88 亿元,以及自 2018 年 7 月 7 日至实际付款之
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针对该起案件,公司已向受诉法院提起异议。
    5、其他事项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涉及土地、房产被查封的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上述公司被司法查封的土地、房产资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目前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未造成影响,但不排除存在查封土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
可能。
    2、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关于上述土地、房产资产被查封的正式通知或文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应对措施
    公司在力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引进战略


                                     3
投资者,在债务委员会的统筹下积极引进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债务重
组措施化解债务危机。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6 年 9 月 2 日《对民营企业依法慎用拘留、查封、
冻结等强制措施》,“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涉诉纠纷
或者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严格把握财产保
全、证据保全的适用条件,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
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维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经营稳
定。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尽可
能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产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向相关保全申请人、法院提请交涉,
与各方积极协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五、其他被查封资产的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持
           被冻结股权的公                执行裁定                                  有股权、其它
序号                         执行法院                    被执行人      冻结期限
               司名称                      文号                                    投资权益的
                                                                                   数额(万元)
                                         (2018)渝
                                         0104 执保
                             重庆市大
           河南泰元投资担                  309 号-                  2018.6.26-
    1                        渡口区人                    雏鹰农牧                    12,000
             保有限公司                  (2018)渝                  2021.6.25
                             民法院
                                         0104 执保
                                            318 号



        六、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受理法
序                                                                                   案件进
           原告               被告                案号      涉案金额     院/仲裁
号                                                                                     展
                                                                           委
                       被申请人一:深圳泽赋
                                              (2018)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
        浙银汇地(杭                          武仲受字                    武汉仲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                  13,754.11                 选定仲
1       州)资本管理                              第                      裁委员
                               伙)                          万元                    裁员
          有限公司                            00000207                      会
                       被申请人二:侯建芳
                                                3号
                       被申请人三:李俊英
        雏鹰农牧集     被告一:郑州天纵商贸   (2016)                    郑州市
                                                                                     等待二
2       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豫 0105 民   68.64 万元     金水区
                                                                                     审判决
          公司         被告二:赵辉;         初 13577                    人民法

                                              4
                   被告三:郑州思达物业       号                        院
                   管理有限公司;
                                          (2018)沪
                   被告一:雏鹰农牧集团                               上海浦
    远东宏信(天                          0115 诉前
                   股份有限公司;                                     东新区   尚未开
3   津)融资租赁                              调       8,944 万元
                   被告二:侯建芳;                                   人民法     庭
      有限公司                            42110/41
                   被告三:李俊英。                                     院
                                            685 号
                                                                      吉林省
    吉林省恒丰                            (2018)
                   被告:吉林雏鹰农牧有                               长春市   尚未开
4   农牧有限公                            吉 01 民初   4,801 万元
                   限公司                                             中级人     庭
        司                                  453 号
                                                                      民法院



       七、本次公告的涉及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取得最终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




                                          5